根据研究生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统一安排,现启动2024-2025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除设奖协议明确限定年级专业外,原则上面向学制内的研究生和博士生。
具体请参考各奖项评奖对象要求。
二、参评基本条件
1、符合专项奖学金评选的基本要求,重点如:热爱祖国,品学兼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政治思想、个人品行修养、参加社会实践以及学校、班级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公认;
3、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专业领域权威期刊发表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
4、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专项奖学金:
(1)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2)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其中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内不得参与专项奖学金申请;评审年度内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者不得参与本年度专项奖学金申请;
(3)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审年度内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专项奖学金申请;
(4)研究生课题阶段,评审年度内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专项奖学金申请。
(5)所在寝室未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三、奖学金设置及评选条件
(一)海信奖学金
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了“海信奖学金”,获奖名额为10人,每人5000元。
评选条件
1、大连理工大学软件、电信、微电子、经管、能动、机械、交通运输相关专业研二硕士生;
2、申请海信奖学金的学生应热爱祖国,品学兼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3、未受到学校或所在学部(学院)警告以上处分;
4、所在宿舍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学院名额:1人,金额5000/人
(二)小米奖学金
评选条件
1、全日制二年级(含)及以上在校硕士研究生;
2、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前30%;
3、有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或在省级以上重要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研究生须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6、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学院名额:1人,金额5000/人
(三)比亚迪奖学金
评选条件
1.硕士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参评,毕业年级优先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考察年度专业排名前30%;
3.社会责任感强,具备合作与奉献精神,在社会公益服务中表现突出;
4.矢志科研攻关,有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在省级以上重要科创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优先。
5.符合大工校发〔2024)24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和大工校发(2024]6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6.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2)以前两顺位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3)在国际/国家级重大的学术科研、创新实践等竞赛性活动中取得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4)曾在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完成人。
学院名额:1人,金额20000/人
(四)长光辰芯集成电路专项奖学金(集成电路学院专项)
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的奖学金,面向微电子学院所有学制内的硕士生、博士生。
评选条件:奖励在集成电路设计研发项目上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由学院与企业共同评审。
学院名额:视报名学生情况而定,硕士生不超过6人、博士生不超过1人。如参评学生人数不足,或未通过评审,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年获奖人数,剩余奖学金可挪至下年。金额5000元/人。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同学请将下述材料(纸质版)于 10月 27 日(周一)上午 10:00前交到信息楼214-2室,电子版发送至zhangfuxu@dlut.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学号、姓名、XXX 奖学金”,截止时间10月27日上午12:00。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材料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2、提交材料列表及要求
(1)《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2份,按表格最后注明的要求打印,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2)成绩单电子版一份:学校正式成绩单(有红色公章)的电子扫描件(PDF格式)。
(3)《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报审核表》(见附件2;纸质版1份,电子版),需本人电子签名、导师电子签名后打印纸质版,电子版发 PDF 格式。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 1 份,纸质版 1 份;请按审核表填写顺序排列好;所有证明需包含全部作者及排序、成果投稿及取得时间等详细信息),具体如下:
a 已发表论文,提供已刊发论文首页;b已录用但尚未刊发的论文,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首页;c国际/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型专利授权书,或已公开证明复印件(须包含时间、专利类型、作者排序、公开号等信息);d软件著作权证明复印件;e科研竞赛获奖证书。
五、评审
1、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可以兼报,不能兼得。符合各专项奖学金要求的研究生,可同时申报多个奖项,需要根据企业要求的申报条件认真撰写个人材料并提供佐证材料。申报几个专项奖学金提供几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分别发送,注明“学号-姓名-申报奖项-第*志愿”。
2、由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材料初审,初审按照填报志愿顺序审查,视报名情况将组织参评学生答辩,部分奖项由学校和企业联合评审,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
集成电路学院
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