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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集成电路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9 15:09    浏览次数:    来源: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聚焦学校“学术大师、工程帅才、行业精英、治国栋梁”人才培养目标,贯彻“五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传承红色基因,建设“薪火·楷模”选育平台,发挥激励和示范作用,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2026年3月6日修订)等制度要求,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集成电路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全体二年级(硕博连读一年级)及以上在读研究生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优良,遵守学术道德;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5.矢志科研攻关,学习成绩良好,考察学年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其中2024、2025级研究生民主评议等级需良好及以上;

7.2024级研究生评奖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8小时,2025级不低于20小时;2024、2025级研究生个人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个人各类奖项:

1)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2)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其中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内不得参与任何奖励申请;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3)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审年度内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4)研究生课题阶段,评审年度内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名额分配

1)优秀硕士研究生共13人,具体名额如下:

二年级优秀硕士研究生共7人;

三年级优秀硕士研究生共6人。

2)优秀博士研究生共5人。
三、评分计算方法

按照《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量化标准(2025年12月)》(注:为2020年9月制定,2021年9月进行细微修订),对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和个人综合表现进行赋分,详见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量化标准。

1)硕士二年级研究生

M1=W1+W2+W3。其中,M1为总成绩,W1为学习成绩占30%,W2为科研成果占50%,W3为个人综合表现积分占20%。

W1=(参评人课程成绩积分/参评群体最高课程成绩积分)*30;

W2=(参评人科研成果积分/参评群体最高科研成果积分)*50;

W3=(参评人个人综合表现积分/参评群体最高行为积分)*20。

2)硕士三年级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M1=W1+W2。其中,M1为总成绩,W1为科研成果占80%,W2为个人综合表现积分占20%。

W1=(参评人科研成果积分/参评群体最高科研成果积分)*80;

W2=(参评人个人综合表现积分/参评群体最高行为积分)*20。
、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

在优秀研究生评选结束后,将在已经获评优秀研究生的同学中择优向学校推荐优秀研究生标兵推荐人选。优秀研究生标兵博士推荐人选原则上是在优秀博士研究生评选时博士阶段得分最高者,标兵硕士推荐人选原则上是在优秀硕士三年研究生评选时得分最高者。然后由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投票评出优秀研究生标兵。
评比流程

1、自主申报: 9 月 9日至 9 月 10 16:00

2、学院评比阶段:9 月 11日至 9 月 12 16:00

学院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组织参评同学进行相关奖励

的评审工作,确定学院初评名单,并将所有初评结果进行公示。

3、学院公示阶段:9月13日至9月15

、材料准备

1、各类申请表导师评定,评语应详实,院系研究生辅导员意见及评审小组意见不填。上交 2 份打印版,1 份电子版;打印版第一页用于存档,单面打印,附表双面打印。

2、二年级硕士生需要提交成绩单(从研究生自助打印系统打印)以及《个人成绩登记表》,成绩单上需要用铅笔圈出计算成绩的课程。

3、20259月1日至今发表署名前三作者的文章首页,署名前三作者发表专利或获得奖励请提交复印件(双面打印);拥有个人综合表现行为积分的同学提交获奖证书或证明,若无证书需要到相关负责人处开取证明。

4、提交《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综合奖励申报审核表》,并手抄审核表中个人承诺。

5、2025年9月101600前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格式:年级-申报奖项名称-姓名)发送到邮箱:zhangfuxu@dlut.edu.cn,纸质版材料交到信息楼214-2

、注意事项

1、提交的材料以规定截止时间为准,过期申报或不申报者一律视为放弃评比资格。未能在截止时间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获奖或任职情况)或证明材料不全,所申请行为积分加分项目不予加分;自主申报阶段结束后不允许增添任何证明材料。

2、以上所有评比业绩均以当前阶段所做工作为准,当前阶段以外获得奖项不计入本次评比。

3、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造假取消当年的评比资格,不得参加下一年的评选,同时给予记过处分。


对以上有疑问者,请与张福旭老师(TEL:13591730333)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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