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统一安排,现启动 2019-2020 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类别
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分为两类:优秀类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清寒类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名额分配
1、各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评审名额、评审条件以及名额等信息请详见《大连理工大学 2019-2020 学年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 1)。
说明:如若后续有新增奖学金项目,将酌情根据设奖方要求安 排专项奖学金(第二批)的评审。
三、评审原则
1、各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单独面向学部(学院)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学习成绩排名前 10%(含 10%)的条件,且为校优秀三好学生或校三好学生。如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 10%,但位于前 3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附件“教财函〔2019〕105 号”通知),经学 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后,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至少应获得一项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荣誉称号的优先参评;未获得荣誉称号者,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者优先;未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者,学习成绩排名前 40%者优先。
4、清寒类奖学金的参评者须是 2019 年 9 月-2020 年 8 月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同等条件下,所获荣誉称号高者优先;荣誉称号相同时以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多者优先。
6、请仔细参阅各个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要求,并确保明晰所申请专项金的成绩排名和专业、年级、颁奖、回访等评审附加条件(详见附件 1),不符合要求或不履行基本义务的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审要求
1、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相关材料,专项奖学金实行“个人申报制原则” ,未主动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参评资格。请申报学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微电子学院专项奖学金候选人信息》(附件2) ,各级队收齐后于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17:00前以级队+文件名命名,发至邮箱dutwdzxb@163.com。
2、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以评促建”的原则,学院采用学生现场打擂等形式确定人选,打擂时间2020年10月20日星期二17:30-20:00,地点信息楼302会议室,请参评学生提前准备3分钟ppt答辩材料。
3、打擂结束后,请获奖学生准备以下材料:本学年专项奖学金继续全部采取网上申报,奖学金评审系统为大连理工大学学工一体化平台。个别专项奖学金另有专用申报表,该项奖学金申报者须在填报通用表的基础上按要求另外填报专用表。所有打印后上交的申报表须附一份成绩单。
微电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二○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