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学院通知 > 正文

关于启动大连理工大学 2020-2021 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 10:44    浏览次数:    来源:

为保证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 2020-2021 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籍本科生。各类学籍异动的学生在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学部(学院)和年级参评。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

二、评选内容及依据

1、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大工办发[2020]54 号)(详见附件1)要求,评选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六项。(系统中学习优秀奖

金在通用奖项批次中申请)

2、专项奖学金:屈伯川奖学金、玉兰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优秀类/清寒类专项奖学金。

三、工作安排及时间

1、启动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并成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见附件2

2、制定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见附件2

3、校核奖学金评审基础数据库、确定评审名额。评审名额以备份库中在籍学生数量为准(包含在籍在校和在籍不在校),若在籍学生中有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需在备份库中将学生在

状态改为不在籍不在校。(7月21日前

4、学院完成年级主任角色设置、各单项奖学金加分规则设置。(7月21日前)

5、级队自行安排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申报和辅导员审核环节。(9月8日前)(暂定,具体时间以学生处通知为准)

6、级队完成学生加权成绩计算及排名,并组织学生申报学习优秀奖学金。(9月14日前)(暂定,具体时间以学生处通知为准)

7、学院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公示和评审结果报送。(9月21日15:00前)(暂定,具体时间以学生处通知为准)

8、学校验收、公示。9月22日上午验收,9月23日学校公示最终获奖名单。(暂定,具体时间以学生处通知为准)

9、学校统一组织优秀学生标兵/屈伯川奖学金、自立自强标兵/玉兰奖学金、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评审。(9月30日前)

10、学部(学院)分别组织超高额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10月11日前)

11、学校公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10月11日-18日)

12、学院分别组织其他专项奖学金评审。(10月23日前)

13、学校公示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外其他专项奖学金评审结果。(10月23 日-10月28日)

四、工作要求

1、各级队应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按《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与学院评审细则要求,具体负责本级队奖学金工作的组织实施。

2、请各级队认真组织学习《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并在学生中做好奖学金评审政策及评审项目的宣传工作。

3、奖学金评审过程执行申报制,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院

4、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设立接待日,微电子学院接待日暂定为2021年9月6日(如因返校安排有变动,再另行通知),地点 :开发区校区信息楼206,由学院熟悉政策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接待并解答学生的相关问题。如有疑问也可以实名反馈至邮箱dutwdzxb@163.com,学院会在3个工作日之内解答

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类/清寒类专项奖学金根据设奖名额、专业条件和各学部(学院)学生比例下达学院,具体名额及评审通知另发。

7、未尽事宜由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大工办发[2020]54号)

附件 2:2020-2021 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申报表;

附件 3:微电子学院科技创新奖学金评比(竞赛部分)乘系数认定清单


微电子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



版权所有:大连理工大学集成电路学院 

地址: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    

电话:0411-6227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