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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大连理工大学 2020-2021 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5 13:29    浏览次数:    来源: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挖掘宣传大学生身边的自强典范和感人事迹,现决定开展大连理工大学 2020-2021 学年“自立自强标兵”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参评条件

1.2020-2021 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拥有自信、自立、自强、自助的优秀品质,自强不息、追求卓越;

2.爱国爱家,务实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友善,道德品质优秀,班级民主评议排序前 40%

3.2020-2021 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 30%,积极进取,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4.在学术研究、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5.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6.已被评选为“自立自强标兵”的学生不可重复参评。

二、 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采用“学生本人申请”→“学部(学院)初评推荐”→“学校终审打擂”的流程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学院初评

时间:9 27 -10 7

内容:学生本人申请,学部(学院)评选院系自立自强标兵,产生学校自立自强标兵提名奖和候选人推荐名单。

(二)第二阶段:学部(学院)推荐学校自立自强标兵候选人

时间:10 8 11:00

内容:学部(学院)按要求推荐候选人和报送材料。

(三)第三阶段:学校终审打擂

时间:10 9 14:00(暂定)

地点:待定

形式:3 分钟个人自述,2 分钟评委提问

三、 名额推荐

1.学院将择优推荐1名同学作为“自立自强标兵提名奖”推荐人选、“自立自强标兵”候选人。

四、 表彰奖励

最终评选 “大连理工大学 2020-2021 学年自立自强标兵”10 名,同时奖励“玉兰奖学金(一等)”10000 /人;“自立自强标兵提名奖”20 名,同时奖励“玉兰奖学金(二等)”5000 /人。

说明:

1.“玉兰奖学金”属特设类奖励,与国家奖学金等 10000 元以下(不含 10000 元)的专项奖学金可兼评兼得。

2.玉兰奖学金获得者同时受聘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应履行学校赋予的学生资助政策宣讲等责任。

五、 材料要求

1.《大连理工大学 2020-2021 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申报表》(附件 1,一式一份)(学生成绩及排名以奖学金评审系统为准);

个人事迹材料。撰写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自强奋斗经历,事迹须集中在 2020-2021学年,行文简明扼要,全文字数 3000 字左右,文件命名为“部院简称-姓名”;

2.《大连理工大学 2020-2021 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申报汇总表》(附件 2,一式一份);

3.1 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4.1 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照片在 300 万像素以上;

申请同学9 30 11:00 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送至微电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信息楼205A),电子版及答辩 PPT 发至邮箱 dutwdzxb@163.com

附件 1:大连理工大学 2020-2021 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申报表

附件 2:大连理工大学 2020-2021 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申报汇总表

微电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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