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三级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广大团组织和团干部、团员比学赶超、创先争优,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共青团中央和共青团辽宁省委有关要求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荣誉称号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1)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我校的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专兼职共青团干部及全校所有基层团支部
(2)具体评选项目为“大连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二、评选条件
(1)大连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
充分发挥团支部的先进性作用,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够坚持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做好团费收缴、“推优”、发展团员等工作;扎实推进“智慧团建”各项工作;团支部成员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积极要求进步,团支部成员无受到团内外各类违纪处分现象;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集体优先考虑;原则上为该年度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
(2)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条件
在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政治立场坚定,品德高尚,未受过团内外各种处分;勤奋学习,在工作中积极响应团学组织号召,敢于担当,勇于创新;能够密切联系团员青年,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优先考虑;原则上为该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
(3)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品德高尚,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各项团学组织活动,未受过团内外各种处分;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优先考虑;原则上为该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
三、评选办法
(1)大连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团支部申报—>二级团组织推荐—>网上投票—>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现场评审—>网上公示。
(2)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个人申报—>各二级团组织推荐—>初审(专家评审及网上投票)—>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评审—>网上公示。
四、申报名额
(1)各院系至多推报1个“大连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2)各院系至多推报2名“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2名“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
五、申报说明
(一)大连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1)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写);
2.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
3.推送宣传材料(不超过200字,用于展示宣传);
4.团支部高清合照1张。
(2)申报材料上交时间
1.电子版材料请于3月4日17:00前发送至微电子学院组织部公邮;
2.纸质版材料请于3月5日上午10:00前上交至级队团总支处,由团总支交由学院组织部。
(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1)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写);
2.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
3.推送宣传材料(不超过200字,用于后期网络展示环节);
4.个人蓝底证件照;
5.个人高清生活照1张。
(2)申报材料上交时间
1.电子版材料请于3月4日17:00前发送至微电子学院组织部公邮;
2.纸质版材料请于3月5日上午10:00前上交至级队团总支处,由团总支交由学院组织部。
微电子学院组织部邮箱地址:dutmezuzhibu@163.com
联系人:徐一凡13325156192
张舒涵 15566240803
附录:
附件一:大连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表
附件三: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