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大工办发〔2021〕40 号)、《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大工办发〔2016〕110号)文件要求,现将学校 2022-2023 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大连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籍异动学生在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学部、学院和年级参评;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
二、评选内容
1.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少数民族预科班优秀学生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各捐赠类专项奖学金。
4.各荣誉称号评选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评选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评选日程
1. 9月5日前完成奖学金评审基础数据库核对、学工系统本科生评奖角色设置,学校完成评审年度名额确认。
2.9月7日-8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调整及奖学金评审细则公示,如有异议请在9月8日17:00前实名反馈至邮箱wangdi@dlut.edu.cn。(见附件2、3、4)
3. 9月8日,学院完成年级主任角色设置、各单项奖学金加分规则设置。
4. 9月10日前, 级队自行安排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申报和辅导员审核环节。
5. 9月10日-13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6. 9月14日,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结果报送学校验收。
7. 10月8日,学院完成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宝钢特等奖学金的本科生候选人名单推荐。
8. 10月13日,学院完成国家奖学金评审公示及材料上报。
9. 10月20日,学院完成专项奖学金的评审公示及材料上报。
10. 10月30日,奖学金评选结果报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批。
四、工作要求
1. 各级队应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按《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与学院评审细则要求,具体负责本级队奖学金工作的组织实施。
2. 请各级队认真组织学习相关规定,并在学生中做好奖学金评审政策及评审项目的宣传工作。
3. 奖学金评审过程执行申报制,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院。
4. 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设立接待日,微电子学院接待日为2023年9月8日下午14:00-16:00,地点 :开发区校区信息楼208,由学院熟悉政策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接待并解答学生的相关问题。如有疑问也可以实名反馈至邮箱wangdi@dlut.edu.cn,联系电话:0411-62273212,学院会在2个工作日之内解答。
5.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类/清寒类专项奖学金根据设奖名额、专业条件和各学部(学院)学生比例下达学院,具体名额及评审通知另发。
6. 以上时间节点如遇特殊情况发生变化,请以后续通知为准。
附件 1:《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 2:2022-2023 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申报表;
附件 3:微电子学院科技创新奖学金评比(竞赛部分)乘系数认定清单
附件 4:微电子学院本科生全员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微电子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二三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