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教务处下发的《大连理工大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及《集成电路学院2022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的指导,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出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强基础、拓宽专业、注重实践、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和谐发展与全面成长”的人才培养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让更多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专业。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质量。
二、分流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2.尊重学生个性,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3.充分考虑专业布局和特色化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4.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保持学科和专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专业分流工作组负责全面统筹安排专业分流工作,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对专业分流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填报,审核专业分流名单,公示无误后上报学校。
组 长:梁红伟 付冬娟
副组长:马艳华 李一鸣
组 员:常玉春 李晓干 邱继军 夏晓川 杨一鸣 张贺秋 张振中(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四、工作流程
1.成立学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制定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考核学生思想品德。
2.公布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3.组织学生填报志愿,按照专业分流工作方案进行专业录取。
4.公示专业分流最终结果及专业班级编制。
五、工作办法
1.分流时间: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原则上在第二学年夏季学期进行,相关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学院具体执行。
2.分流专业及招生人数:本次专业分流对象为 2022 级电子科学与技术(大类)学生。
集成电路学院 2022 级专业分流拟招收人数一览
专业 | 拟招收人数比例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50%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50% |
3.录取原则: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每名学生可以按照顺序填报第一、第二志愿,学生按照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选择专业志愿,如果第一志愿不能满足,就进入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各专业额满为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学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专业志愿选择权。
4.成绩计算方法:作为大类分流依据的成绩(Ms)为学生前五个学期大类与专业基础课程必修科目一考成绩加权平均成绩,具体算法如下:
Ms=(∑一考成绩×对应学分)/∑学分
5.其他:
1)转专业同学的专业确定,按照转专业申请的专业方向进行分流。
2)学籍异动的学生,若已确定专业,在大类分流时按照既定专业进行分流;若尚未确定专业,则按照录取原则统一参与大类分流。
3)分流结果一经公布,学生应当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修读。
4)请2022级需要专业分流同学填写附件1,《2024年集成电路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意向征集表》,并且于本周六中午前(7月7日中午12:00前),交纸质版申请表到集成电路投递箱“专业分流”箱内,(信息楼204对面)。
5)专业分流结果公布:2024年7月9日下午17:00,对分流结果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7月10日中午12:00前反馈给教务老师或者辅导员老师。
本方案自 2022 级学生开始实行,以上规定如与教务处相关规定相冲突,应以教务处的规定为准。本方案由集成电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集成电路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意向征集表
大连理工大学集成电路学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