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聚焦学校“学术大师、工程帅才、行业精英、治国栋梁”人才培养目标,贯彻“五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传承红色基因,建设“薪火·楷模”选育平台,发挥激励和示范作用,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等制度要求,现面向集成电路学院全体本科生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标兵、自立自强标兵的推荐选拔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推荐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集成电路学院2022级、2023级本科学生在满足以下条件基础上,可自主申报,经学院审核选拔、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1.满足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2.考察学年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和精神文明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四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中至少两项;
3.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此外,各年级本科生在思想品德、课业学习、创新创业、组织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具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学生,在满足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经集成电路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核、推荐,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认定,可破格参加学校统一评审。每单位原则上至多破格推荐1名候选人选,学校择优进入终评候选人入选人数不超过2人。
(二)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是我校本科生的最高荣誉,授予在思想品德、学习学术、实践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能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学生。每学年按照各二级评审单位择优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选的方式选树本科生10名(破格推荐获评人选除外)。学校初评、终评均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破格推荐候选人单独排序,获评人数不超过1人。获评学生同时获评“屈伯川奖学金”。
(三)推报要求
请于9月16日(星期二)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邮箱wangdi@dlut.edu.cn,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附件3,签字盖章扫描版);
(2)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24-2025学年成绩单(扫描版);
(3)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4)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万;
(5)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4-2025学年,1000字以内。
(6)优秀学生标兵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注:材料按“1姓名-申报表(附件3扫描版)—2姓名-成绩单(扫描版)—3姓名-证件照(电子版)—4姓名-生活照(电子版)—5姓名-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6 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顺序放置同一文件内,文件夹命名为“集成电路-学生标兵-姓名”。
(四)评选安排(时间暂定)
1.初评:9月23日-24日,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初评,确定并公布进入终评名单。
2.终评:9月28日(星期日,工作日),学校组织答辩评审会终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大连理工大学自立自强标兵评选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集成电路学院2023级、2022级本科学生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满足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2.考察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考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一般应位于专业前30%;
4.自信、自立、自强、自助,在课业学习、科研创新、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5.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6.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自立自强标兵”荣誉称号。
(二)评选办法
“自立自强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在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自立自强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每学年按照各二级评审单位择优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选的方式选树本科生10名,及“自立自强标兵提名奖”20名,获评学生同时分别获评“玉兰奖学金(一等)”、“玉兰奖学金(二等)”。学校初评、终评均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
(三)推报要求
请于9月16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邮箱wangdi@dlut.edu.cn,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申报表》(附件5,签字盖章扫描版);
(2)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24-2025学年成绩单(扫描版);
(3)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4)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万;
(5)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4-2025学年,1000字以内。
(6)自立自强标兵申报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
注:材料按“1姓名-申报表(附件5扫描版)—2姓名-成绩单(扫描版)—3姓名-证件照(电子版)—4姓名-生活照(电子版)—5姓名-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6 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顺序放置同一文件内,文件夹命名为“集成电路-自立自强标兵-姓名”。
(四)评选安排(时间暂定)
1.初评:9月23日-24日,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初评,确定并公布进入终评名单。
2.终评:9月28日(星期日,工作日),学校组织答辩评审会终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相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