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不懈培育优良学风,充分发挥学风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微电子学院决定实行优良学风班建设立项,具体办法如下:
一、立项申报
(一)申报对象:学院大一、大二、大三年级所有班级均需申报优良学风班建设立项。大四年级不作具体要求。
(二)申报周期:每年10月下旬进行立项申报,立项周期为一个学年。每个学年需重新申报。
(三)申报流程:各班委组织召开班会,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明确年度优良学风班建设立项目标定位与建设措施,填写《微电子学院优良学风班建设立项书》,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经学院审批立项。
二、中期检查
次年3月份,学院组织评审组,对各班级立项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各班级要对照立项书,以PPT形式汇报立项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将停止资助。
三、结项表彰
(一)结项时间:次年11月上旬进行结项验收。
(二)结项流程:各班结合立项书完成情况和学风建设情况,填报《微电子学院优良学风班建设结项书》,汇报优良学风班建设成果,学院组成评审组对各班级建设成果进行评审。对应优良学风班建设标准,评选微电子学院优良学风标兵班1个、微电子学院优良学风班不多于参评班级的40%,另评选出学风进步班若干。
四、立项资助
(一)立项支持:通过学院立项评审的班级,学院提供1000元班级学风建设经费支持。
(二)奖励办法:获得学校优良学风标兵班另行奖励1000元;获得学校优良学风班(学风进步班)另行奖励600元;获得学院优良学风班(学风进步班)另行奖励500元。学校优良学风班(学风进步班)、学院优良学风班(学风进步班)奖励不重复授予。
微电子学院
二0一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