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及学校评奖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2026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励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研究生),2023年及之前入学。超出标准学制学生不参评、不计入评选基数。
二、奖励名额
1、名额分配:2023级博士1人
2、奖项设置
奖励在德、智、体、美、劳某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授予荣誉证书。评选比例为在校可参评研究生数的1.5%;(单项奖可以与校优秀研究生兼评。)由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结合参评人函评材料择优推荐。
(1)单项奖(德育专项)。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修养,民主评议“优秀”; 或所在寝室获评“文明寝室标兵”荣誉称号,或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效果,或积极服务广大学生,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好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望等;
(2)单项奖(智育专项)。申请者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特别是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等国家级重要科创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3)单项奖(体育专项)。申请者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在各级各类学生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4)单项奖(美育专项)。申请者在学校美育文化建设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演出、文艺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5)单项奖(劳育专项)。申请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担任一定的学生工作职务,服务广大同学,获得相关荣誉或取得积极影响。
三、评选日程
1.学生申请。9月13日18: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同时通过智慧学工填写申请材料,成果、获奖及个人事迹以系统填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