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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大连理工大学 2018-2019 学年 “自立自强标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9 16:39    浏览次数:    来源: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挖掘、宣传大学生身边的自强典范和感人事迹,现决定开展大连理工大学 2018-2019 学年“自立自强标兵”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参评条件

1.2018-2019 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拥有自信、自立、自强、自助的优秀品质,自强不息、追求卓越;

2.爱国爱家,务实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友善,道德品质优秀,班级民主评议排序前 40%,在学术研究、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3.2018-2019 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 30%,积极进取,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热心公益服务,有在班委会、团支部、党支部、学生组织服务同学、服务社会的经历;

5.已被评选为“自立自强标兵”的学生不可重复参加评选。

二、 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采用“学生本人申请”→“学部(学院)初评推荐” →“学校初审打擂”→“学校终审打擂”的流程进行。

学校终审打擂形式4 分钟 PPT 自述,2 分钟评委提问。 自述事迹需重点说明参与公益服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哪些公益服务活动,参与公益服务活动时长等情况。

三、表彰奖励

最终评选 10 名本科生授予“大连理工大学 2018-2019 学年自立自强标兵”荣誉称号,同时获得“玉兰奖学金” (10,000 /人),并可在学制内申请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菁英学子海外研习营”;评选20 名本科生授予“自立自强标兵提名奖”,奖励 5000 /人。

四、学生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学生需在今晚8点前填写《大连理工大学 2018-2019 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申报汇总表》(附件 2发送至邮箱wangdi@,学院进行初评。同时准备以下材料,通过初评的同学请于1010日中午之前提交:

填写《大连理工大学 2018-2019 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申报表》(附件 1),并撰写个人事迹材料(需另附页),以第三人称行文,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自强奋斗经历,全文字数 1500 字左右。同时每名学生提交电子版1寸照片(蓝色背景)和个人竖版生活照(分辨率不小于 300dpi)各 1 张。



附件 1:大连理工大学 2018-2019 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申报表

附件 2:大连理工大学 2018-2019 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申报汇总表

微电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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